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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新华网—经济日报     作者: 赵 晶     发布日期:2006-09-30 09:48:19    点击:

少数民族文化在保护中发展

 

  9月29日,北京中华民族园,56个民族的代表向人们展示他们共同制作的五星红旗。当日,“迎奥运、迎国庆、迎中秋56个民族大团圆”活动在京举行,代表们用各种形式,祝愿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经济日报记者 赵 晶摄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多姿多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发展被列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文化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发展,为我国各民族人民迈向新世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堂安村,一座仿造当地民居的漂亮的木制小楼是山寨里的生态博物馆,将当地侗族人民的生活起居方式、文化传统用博物馆藏的形式保留下来。在云南,著名舞蹈家杨丽萍把云南传统民族文化的元素通过音乐舞蹈的形式加以整合和展示,创作出了《云南印象》。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课题。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何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丹珠昂奔介绍了民族文化保护的丰硕成果后说,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包括:建立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机构,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大力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收集、整理、研究、开发了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维修了大量少数民族文物古迹;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创新,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作了大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不断发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大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对内对外交流。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保证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是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专家们更为关注的课题。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祁庆福教授对记者说,对少数民族文化,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其长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继承、保护、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法律依据和准则。作为专门法,《文物保护法》已于1982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工作已经启动。2000年,文化部、国家民委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接受采访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还谈到,各自治区和多民族省份的人民政府也十分重视相关的法规建设。如贵州省和云南省已经相继出台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像《云南印象》、《印象刘三姐》、《八桂大歌》这样反映少数民族文化的节目不仅在国内受到欢迎,而且在国外演出也获得相当大的反响,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些省区立足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积极探索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走出的新路子。如云南省根据本省少数民族多、民族文化形态多的特点,提出建立文化大省,并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积极开发民族文化产品,努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

    原云南省社科院民族文学所所长、副研究员范建华在评价《云南印象》时说,它是大型广场舞蹈与现代舞台艺术的完美结合。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节目不仅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在全国也反响热烈。刚刚结束的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以“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题,演出节目33台,演出场次70余场,在展示的同时,还将《比兹卡》、《黄道婆》等10台节目在市场运作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加强少数民族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我国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据丹珠昂奔介绍,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实行优先政策。国家财政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财政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专项投入,一批著名建筑得到了妥善的维修和保护。

    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出版工作同样取得了显著成绩。比如,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的《格萨尔》目前共记录了300多部,总计有6000多盒磁带,5000多小时;北京和各有关省、自治区出版部门总共出版了藏文《格萨尔》75部,总印数达300多万册。




(编辑:张传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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